讀福音時會發現:耶穌基督真的是講故事的高手;然而,耶穌基督的比喻並不艱深,因此,福音裡的故事不太需要多做解釋,就像耶穌最後問:「誰履行了父親的意願?」答案當然就是大兒子,但,問題來了,大兒子非常斬釘截鐵地對父親說:「我不去!」可是後來去了;而小兒子很親切地向父親說:「父親,我去。」結果沒去。所以,在福音的訊息當中,最主要就是在談──誰履行了、誰實踐了、誰遵照了天主的話,誰就能夠得到救恩;也就是──誰聽了天主的話且實踐了,就能夠得到救恩!
耶穌基督在一生短短幾年的傳教過程當中,不斷地在講這些話──「那聽了我的話而遵行的是有福的」(路11:28)、「誰奉行天主的旨 意,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谷3:35)、聽了聖言而實行的人,就好像是聰明人把房子蓋在堅固的磐石上(參閱路 6:47-48)都在告訴我們:聽天主的話,並付諸實踐;但是,也不要誤解耶穌基督的話,常常我們讀了《瑪竇福音》,就會認為耶穌常常把法利塞人罵得狗血淋頭,好像娼妓和稅務員才是耶穌可愛的夥伴;然而,耶穌可沒這樣說!雖然耶穌把大兒子比喻成娼妓,把小兒子比喻成法利塞人及司祭,但要注意的是,在這當中,耶穌並沒有說誰好或誰不好,也沒有特別說娼妓或法利塞人是好或壞,最主要談到的一件事──誰實踐了耶穌基督的教導?這為我們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但在生活當中,真的能夠領悟嗎?
就像在《瑪竇福音》21:28-32提到:聽了這些話而能夠覺醒的人,才能夠得救。在修院裡,有天院長在晚上10時、11時巡視完後,到聖堂準備要去祈禱,結果一進聖堂就發現祭台前有個人影,便上前查看,原來是位修士跪在祭台前正在熱心地祈禱。院長看看修士,拍了拍他,修士抬起頭來看到院長時嚇了一跳;由於時間晚了,院長便要修士趕緊回去休息,院長便問修士說:「你怎麼這麼晚了還在這裡祈禱,那白天你在做什麼呢?」修士回答:「白天我在讀《聖經》及要理書,晚上將所讀的內容好好地作默想。」修士將自己的靈修計畫對院長講,講得整個眼睛都亮了起來,就好像伯多祿期待著耶穌的誇讚一樣,修士也很希望自己的用功能得到院長的讚許!想不到院長竟然對修士說:「你白天讀《聖經》及要理書,晚上作默想,那你用什麼時間去做耶穌基督要求你做的事呢?」這些話似乎也可以給我們很深刻的反省:道理我們都懂,但什麼時候去做過?如果沒有做過,那就不要取笑那些法利塞人,因為法利塞人對於法律條文也都很懂!姑且不談高深的學問,因為娼妓及罪人們對於一些基本的道理也都不懂,但是這兩者當中最大的差別就是:一個聽了天主的話改變了,一個聽了天主的話卻沒有改變。
厄則克耳先知提到:好人會被處罰是因為他變壞了,而壞人之所以得救是因他變好了;這觀念提醒我們:隨時改過,讓自己保持最佳的狀態,救恩就能不斷地在我們身上實踐出來。很多人的家裡應該都有跑步機、啞鈴等健身器材吧?大部分的人買了健身器材通常使用兩三個星期或幾個月後,就會丟著不玩了──當初買了這些器材來健身、練肌力、練耐力,結果總是無法持之以恆;從這樣的狀況看來,或許就能看出問題是出自我們自己!
福音的道理很簡單,也非常實用,勉勵大家能從中改變自己的生活,也藉由這位修士的故事而有所省思:知道很多的知識和道理雖然很重要,但問題是──知道後,真的在生活中實踐,才更為重要!若能從這當中慢慢覺悟,就如同耶穌在福音中所啟示的:天國就是屬於這樣能夠及時醒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