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教會與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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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台灣教友主日進堂可能會感受到口袋裡荷包要多放幾張鈔票,因教會內的其他團體在感恩祭後進行募款活動增多了。不論是天主堂或機構的重建或整修,或是青年學子的靈修、研習或幹部培育活動等,都需要不少經費來支持。

  過去台灣天主教會談到經費,總是由神父或修女去傷腦筋,如今則是要由教友們來自籌了。這是可喜的現象,證明本地教會已經成熟,進入自養自助的時代,脫離了昔日需要外援的「傳教區」時期了。

  天主教會實行聖統制,在受洗前需要了解教會的基本教律和教義。例如,最近在世界主教會議裡,討論放寛離婚再婚者領聖體的問題,投票中未被神長們接受。在全球離婚率不停上升趨勢裡,有意慕道的人,若受這類婚姻問題等教會法律所困,可能就不受洗了。

  所以,記得半世紀多前受洗時,杜華神父告訴還在青春少年時期的小夥子們:這是「終身」大事。長大後結婚時,再度聽到這句話──終身大事,如今才逐漸明白,確定是「一輩子」不能更改的事。

  換句話說,受洗成為天主教徒後,不僅要遵守國家法律,還要受到教會法的約束。為此,台灣教友進入自養自助的教會時代,就是要負起教堂自給自足的責任。

  然而,中國大陸、台灣、香港和澳門在內的大中華地區與宗教關係比較特殊,因自古以來宗教是在帝國之下,皇帝是架在各宗教之上的天子,也就未有宗教戰爭,但歷史裡屢屢發生禁教事件,天主教會就發生多次教難被禁。

  民主化後建立的共和國至今,宗教仍舊置在政府之下管理。台灣制定宗教法一直紛擾著宗教界,難以達成協議。大陸則一直強力控制宗教發展,例如禁止法輪功在大陸存在。天主教會被設置在中共的愛國會管理下,造成地下和地上教會;還將之成為與教廷建交掛鉤的籌碼,使得中梵關係至今只有「聽到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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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郭芳贄,天亞社台灣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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