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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四年頒布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

刊登日期: 2016. 09. 08

       【天亞社.香港訊】中國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九月七日為頒布逾十年的《宗教事務條例》(條例)公布其修訂草案送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為期一個月。是次的公開諮詢將於十月七日截止,意見稿可以透過電郵、書信或登入法制辦網頁提交。

       《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共九千六百字,包括「總則」、「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宗教財産」「法律責任」、「附則」原有七個章節,另新增「宗教院校」及「宗教活動」兩章。

       是次修訂由原有共四十八條增加至七十四條,其中修改了卅六條,新增廿六條,保留了十二條。

      現行《條例》取代了一九九四年發布的《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於二零零四年十一月頒布,並在翌年三月實施,至今已達十一年。

       據法制辦公室網站的相關說明,有關修訂增加了對宗教界合法權益予以保護的條款;明確政府職責、宗教活動場所法人資格、宗教財產權屬;強化宗教團體職能及加強宗教院校管理;遏制宗教商業化問題,並處理利用宗教危害國家安全問題、互聯網涉及宗教事務的管理問題。

       國家宗教事務局局長王作安在去年七月出席一個宗教工作論壇時,已表示修訂《條例》是該局工作的「重中之重」。

       他在會上表示,《條例》是宗教法制建設中的標誌性進展,但已與時代相比有所不適應,需要進一步完善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立法,適時修改。為應對新修訂,局方同時為宗教官員提供培訓。

       據宗教局網站去年十一月的報道,副局長陳宗榮指出,「明年宗教工作的主要任務就是學習宣傳貫徹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和新修訂的條例,宗教培訓工作任務中、責任大」。

       與此同時,據《新華社》九月八日報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七日出席座談會時,強調「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我國宗教發展」。

      這個為期七天的省部級幹部統一戰線理論政策與宗教工作專題研討班,於九月一日在北京舉行,是延續國家主席習近平四月召開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以提高政府官員對宗教事務的理解。

       俞正聲表示,政府官員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和解决宗教領域矛盾和問題」,以及「堅决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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