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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16. 10. 27

      孟加拉一條新法案,若外資非政府組織對該國的《憲法》及法定機構發表「敵意」和「貶損」言論,將觸犯該法例。

      法案在十月五日獲得通過,賦予該國非政府組織事務局取消或暫停外資非政府組織登記或禁止其活動。

       總統的批准是法案成為法律之前的一個步驟。十幾個國內和國際非政府組織皆表示反對該法案,促請阿卜杜勒.哈米德(Abdul Hamid)總統拒絕批准。

      著名人權活動家蘇丹娜.科馬爾(Sultana Kamal)指出,「該條款違背民主思想及實踐。」

       天主教主教團正義和平委員會秘書特奧皮爾.諾雷克(Theophil Nokrek)表示,新條款可能會變成「鎮壓工具」。他說:「政府擔心並希望向反對侵犯人權與反貪腐的人權組織和團體施壓。」他也擔心,基督徒發展團體如「明愛會」或會受該提案影響。

       諾雷克說:「天主教並不經常直接抗議政府的不公義行為,但是明愛為原住民等人權及受壓迫群體工作。」他說:「提案可能會被利用威脅和騷擾基督徒團體。」

       總部位於柏林的監察機構「透明國際」,其孟加拉分會的執行主任伊夫蒂哈魯茲扎曼(Iftekharuzzaman)也有類似擔憂。他說:「這絕對是令人失望的。該規定並未明確甚麼行為或用語會被視為『反國家』及『不雅或貶義』。所以很有可能會被誤解和濫用。」

      伊夫蒂哈魯茲扎曼去年十月廿五日發表報告,很多人認為政府的舉措是對其「嘲笑言論」作出的強硬回應。

     他說,孟加拉議會是「傀儡戲」,因他們無有效的反對權,而且該議會於二零一四年在毫無競爭的一個受抵制的選舉中成立。

    這番評論激怒政府部長和議員,他們發表激烈的長篇言論指責「透明國際孟加拉」,呼籲立即取消其登記。

     執政的人民聯盟議員兼司法和議會事務法律委員會主席蘇蘭吉特.申格烏塔(Suranjit Sengupta)接受《英國廣播公司》訪問時為該法案辯護。

    申格烏塔說:「『透明國際孟加拉』對議會發表極其貶損的言論。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 會接受對其法定機構如此的攻擊。國家有主權,無人有權誹謗。」

      他說:「這項法律並非意味著控制或擠壓非政府組織,我們不反對批評,但不允許誹謗。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我們將審議某個評論或行為是否批評或誹謗。」

 

【完】天亞社英文新聞:

Concern in Bangladesh over NGO regulation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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