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宗教界發動連署反對同性婚姻立法

反對「同性婚姻」、「多元家庭」立法的「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召開記者會。

  【天亞社.台北訊】台灣宗教界為反對「同性婚姻」、「多元家庭」立法,組成「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於九月十八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發表聲明及推動連署運動,以維護「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愛護家庭大聯盟召開的一小時記者會裡,有五十多位來自天主教、基督教、佛教、統一教、一貫道、 天帝教等代表出席。新聞聯絡人、統一教副協會長張全鋒教授痛斥,同性婚姻合法運動將會使台灣傳統道德倫理完全撤守,家庭制度崩潰。

  在聲明裡,宗教界表達「尊重同性戀者的性傾向及選擇」,但是堅持民法第九七二條文中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是最符合台灣人民的整體利益,相關制度的改變應先充分討論並交由全民共同決定,透過如全民公投等制度性作法取得共識,而不是由少數人在未有共識下草率地更改影響所有人的婚姻制度。

  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推動的《多元成家民法修正草案》,預期在九月十七日開始的新會期中提案,而由立委尤美女提案修改《民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於去年十二月通過一讀,並將在新會期進入二讀審查階段。

  大聯盟指出,「同性婚姻法」提案在二零零六年首次提出時,在立法院立刻遭到否決。去年二度提案時,用字遣詞特別謹慎,絕未提及「同性婚姻」四字,祇把法例中「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的「男女」兩字修改為「雙方」,故輕易過關。

  連署書也反對「多元成家」草案的四大特點:「同性婚姻、伴侶制度、多人家屬、收養制度」。

  在草案的說明中,伴侶制度聲稱「比婚姻更強調彈性,更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意願」。祇要兩個年滿二十歲、不限性別的人可以在簽訂伴侶契約,建立家庭。它不像傳統婚姻以「性與生育子嗣」作為主要的成家目的,不預設伴侶的結合須以「愛情」做為前提,伴侶間並不互相負有法定強制的性忠貞義務,並且可單方終止伴侶契約。

  宗教界在聲明裡強調,這些草案未竟完善下,將對台灣的政治、社會、經濟、教育和健康等造成負面影響,徹底破壞家庭制度及倫理觀念,特別是「不限性別、不負性忠貞義務、單方面即可解約、與雙方親屬沒有姻親關係、自主選擇多人家屬及領養級」等現象會氾濫成災。

  張全鋒說,同性婚姻合法後,未來孩子受的都是「同性戀OK的教育」,後果非常嚴重!他批評有關立法不是進步而是沉淪,一旦法案通過,會導致「通姦合法化、亂倫合法化、雜交合法化」。

  台灣天主教主教團代表李克勉主教告訴天亞社,教會參加宗教界反對同性婚姻和多元家屬制度運動,主要是意識到不能祇靠教廷與政府關係管道表達立場,更必須結合社會力量共同努力才能成功,故他呼籲全台教友踴躍參加連署,阻止草案通過。

  佛教代表釋淨耀法師表示,宗教是社會的良心,宗教團體在面對社會問題時,有站出來說話的責任。

  他強調自己絕對尊重同志朋友的選擇和權益。然而,同志朋友也應該同樣地尊重家庭的重要性和功能性,畢竟,家庭功能是穩定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他說,傳統道德觀念維繫中華民族幾千年,絕不可以因為少數人性解放毀婚碎家,「動搖國本」,不能因為少數人有了版面就有了正當性,呼籲冷漠的台灣人站出來連署。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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