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提醒基督宗教團體防範同性戀支持者聖誕節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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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圖中]出席立法院舉辦的座談會。

  【天亞社.台北訊】當台灣基督宗教團體積極預備迎接聖誕佳節之際,警方致函提醒,同性戀者和支持團體準備向宗教團體採取激烈示威行動,企圖掀起對抗局面,以加速婚姻平權草案盡早通過。

  警方證實,支持同性戀的團體預定在聖誕節期間,在天主教或基督教的儀式中,坐在第一排並做出互吻等親密動作來示威。警方將派員於十二月廿四日起加強教堂或會堂四周的巡邏,行動將為期五天。

  警政署致函台北總教區洪山川總主教說:「頃獲情知反映,特定團體準備為表達其支持同性戀之立場,將在聖誕節期間,號召同性戀者和支持者,以五人至十人為一單位,參加各大教會相關慶祝晚會,並坐於第一排,採取緘默或親暱行為,以凸顯其訴求。」

  警方請各大教會提供相關預警情資蒐集外,並請加強各教會場所周邊安全巡邏和維護,以防止衝突發生。台北古亭耶穌聖心堂韓籍主任司鐸具東昱神父告訴天亞社,已接獲主教公署通知,並增加了與警方管區連繫和合作,期盼聖誕夜仍是平安夜。

  與此同時,為防止婚姻平權草案在立法院通過,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十二日在立法院舉辦座談會,主題是「如何因應同志運動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衝擊與影響」。

  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在會上指出,目前的法律給予同志權益的保障已經足夠,且有多樣化方式予以滿足,如醫療手術同意書,只要是「關係人(包括同居者)」即可簽署,即使露宿者在路邊倒下等緊急情況連醫院警衛都可簽署。

  依據戶籍法,同性伴侶如有居住事實,即可依法「成家」登記於一戶。如兩人計畫攜手一生,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一家」的戀人,民法承認這樣的人有等同於「家屬」般的地位,並可享受家屬相關的法律保障與義務。張氏質疑,法律既然已經承認同性伴侶的「家屬」地位,同志運動團體何苦急欲衝擊既有一夫一妻的婚姻架構呢?甚至動輒以歧視為名,行污名、網路罷凌之實。

  出席座談會的台灣主教團秘書長陳科神父指出,同性戀伴侶不能生孩子,必須要透過人工代母生育,而且在印度已成「服務業」,有錢的同性戀者只要買到精子或卵子,再付八千美元就可以找到人工代母產子。

  陳神父強調,天主教要保護每個生命應有的權利,每個兒童有認識親生父母,以及與自己有血緣的家人、享受父愛和母愛的權利。但現在天主教卻因為這樣而被批評「壓迫同性團體、歧視女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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