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宗教界聯合要求修法以阻墮胎氾濫

有參加者背著十字架出席「為生命而站立」祈禱活動。

  【天亞社.台北訊】台灣基督教、佛教和天主教等十多個宗教社團千餘人十月十四日向總統府高呼「墮胎是殺人」、「人權始於受胎」、「我佛流淚」等口號,並為無辜喪生的胎兒祈禱。

  隨後他們前往立法院遞交請願信,要求刪除《優生保健法》第三章九條六款,以杜絕日益增加的墮胎事件,並增訂「建立諮商輔導制度」和「增加沉思期」來保護母親和胎兒。

  在凱達格蘭大道上將近兩小時的「為生命而站立」祈禱活動裡,天主教輔仁聖博敏神學院艾立勤(Louis Alrich)神父指出,台灣人用墮胎殺了胎兒,破壞了家庭,毀滅了社會,「若不修改法律,台灣就沒有將來」。

  這位生命倫理研究中心主任告訴在場信徒,根據中心的研究,台灣每天估計有五百至八百名胎兒被墮胎殺掉。如果今天有幾個小孩被殺,媒體肯定會報道,要是沒有破案,媒體會繼續跟進,立法院一定要動手。可是台灣每日有幾百名胎兒因墮胎被殺,卻沒動靜。

  來自台灣各地的十多位基督宗教領袖一一上台,為無辜喪生的胎兒祈禱,尋求天主赦免台灣流出的無辜人血,並使民眾珍惜和看重生命的價值。

  主持這次活動的台南市海安教會主任唐崇鏞牧師把請願書和十多萬人連署名單,交給立法院秘書處時表示,目前墮胎情況非常嚴重,主因是《優生保健法》條文「過於籠統」,使得每年幾十萬孩子在毫無缺陷情況下被打掉。

  《優生保健法》第三章九條六款寫著:「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若懷孕婦女符合上述條款,則可合法施行人工流產。

  這些宗教領袖提出兩項建議:一是「建立諮商制度」,要求懷孕婦女準備接受人工流產前先到輔導機構,但是執行人工流產的醫師不可同時為輔導人員。二是「增加沉思期」,讓接受輔導後的婦女在執行人工流產前給予一周考慮時期,若婦女有生命危險則可免除。

  他們表示,輔導人員應積極鼓勵婦女繼續妊娠,並提醒墮胎的危險和對母親的身心傷害;還有,胎兒在任何情況下都有生命權和人權;以及除人工流產外尋找可替代方式。

  台灣宗教界反對墮胎運動過去五年都在台南市舉行,這是第一次在台北舉行。

  天主教「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執行長陳清龍對天亞社說,下次舉辦時一定邀請台北總教區的社團參加,希望主教們支持和鼓勵,這才能阻止墮胎氾濫。

  主辦這項反墮胎運動的「基督教希望之光會」荷溫妮(Juanita Hebard)在書面聲明裡指出,台灣《優生保健法》是為了「提高人口素質」,可是在個案裡女性被詢問要不要墮胎時,如同喝咖啡一般,「像不是嚴重的事」,生命的價值就被貶低了。

  這位美籍執行長指出,台灣九成五的墮胎是為了絕育,百分之一是胎兒有問題。

  她又指責該法例為了「增進家庭幸福」而訂,結果卻是形成了「欺瞞、謊言、隱藏、憤怒和猜忌」的氣氛,因為許多墮胎是秘密進行,家人強迫下完成。

【完】天亞社英文新聞:

Taipei Christians and Buddhists unite against abor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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