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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食臥床的高婉娟修女。

2017.06.26

      【天亞社.香港訊】江西教區兩位絕食修女被強制帶到醫院治療,在得到省宗教局領導承諾會給「一個公道的說法」後,兩人再次進食,結束十二天的絕食行動。江西教區善導聖母修女會的焦佳琳修女和高婉娟修女於六月十二日,在北京的國家宗教局門外開始絕食,在三天後的晚上被四人強行帶回江西。在回到南昌市聖母無原罪主教座堂後,她們在現已成為客房的原修女院房間內繼續絕食,直至省宗教局分管局長王希賢於廿四日前來,把她們送進醫院,並安排官員及教友陪伴。焦修女表示,她們被告知宗教局「換了新領導,建議我們重新啟動,讓我們先進食去醫院,等身體恢復後,會好好給我們談」。她對天亞社說,她們願意再進食,是因為這位省宗教局的領導說:「請修女再相信我們一次,先進食,一定給你們一個公道的說法。」她認為,宗教局這次已感覺到她們致命的精神,也知道「如果修女絕食死了,他們都推脫不了責任。他們考慮的不一定是修女的生死,而是自己的仕途」。

          江西(南昌)教區李穌光主教於二零一二年對女修會進行特別培育後,以效果不理想為由撤銷修會,其中焦修女和高修女三年來一直爭取賠償,甚至多次到相關部門上訪,但事件未得到解決,以致二人最後採取絕食抗議行動。在修女絕食期間,江西教區於廿一日發出《關於焦佳琳、高婉娟二人向江西教區提出不合理賠償的說明》,希望將事件的經過向社會各界予以澄清。該文件指出,教區為女修會提供兩年的正規培育,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但在過程中修會出現諸多問題,致使團體分歧嚴重,「形成無會規、無神恩、無終向的三無狀態,修會根本無法正常運轉」,教區多次會開議研究後,並按程序報有關部門後,決定撤銷修女會。《說明》指出,為了體現和發揚教會愛德,教區參照勞動法發放了一定數額的生活補助,其中廿二位修女簽字領取了,包括高婉娟修女。但兩位修女不服決定,分別向教區提出「無法律依據的巨額索賠」。《說明》又說,修女為表達對教區不滿,於主日及瞻禮日穿著會衣,在教堂內外散發傳單,甚至有兩次在彌撒中大聲叫喊阻撓彌撒進行。她們又對主教、神父進行誹謗、污蔑,更在網絡媒體持續發帖,並多次到有關部門信訪。但焦修女指出,內容有很多不實之處。她舉例說,高修女之所以領取教區的賠償是因為當時教區秘書長劉光第神父答應一五年六月恢復修會,但最終卻沒有。

        她又說,修女三年時間沒有一分錢,教區不聞不問,要求的賠償是在律師的建議下逐條逐款認真謹慎地要求。她指出,江西教區擁有約四十億人民幣資產,李主教擁有兩輛分別三十萬及一百萬的汽車,還有一枚約八千美元的鑽戒。李主教每年的招待費,據知情人說約一百多萬元,那修女的要求對於江西教區而言算是過份嗎?焦修女表示,她們將近五十歲,不容易在社會上工作,這些賠償只是老年生活的一個最低保障。國內教友對這次事件意見分歧,有些同情修女的遭遇,但認為修女進入修會時就決定了畢生奉獻,「奉獻就是無償,為何現在又要教區賠償青春費?」又指她們在教區十多年,還是教區提供食宿,為何還要追討那麼多?不過,另一些教友認為,教友的奉獻、堂區的獻儀都歸神職人員,許多出入都有汽車代步,但修女會被解散後修女就一無所有,所以教區作出賠償也是合理。北京教友保祿於六月十五日探望過修女,表示看到這種事情,非常讓人痛心。他對天亞社說,這種事情的發生,給教會帶來很大的傷害,嚴重打擊年輕人響應聖召的積極性。他又說:「修女絕食對普通教友的信仰造成困惑,說明了大陸教會牧職人員根本沒有教會制度保障的尷尬現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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